一、举报中心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中心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四、涉莆鱼网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下方网址入口提交:
http://www.ptfish.com/about/12377.html
五、举报受理原则:本网仅受理莆鱼网上的相关有害信息。
六、有害信息参照标准:违反“九不准”或“七条底线”的信息。
七、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接到相关举报后,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并受理:
一、受理登记1、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访、来信、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2、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实行首(问)接负责制。接到举报投诉时,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来访举报的,应指派专人接待;对电话举报的,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书面举报的,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
3、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4、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二、报告和交办对受理的举报,由专员向主管领导汇报签批后进行处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进入反馈流程。
三、反馈1、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需予以注明。
2、对于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
四、材料归档1、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由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来函举报由受理人员统一登记后,按来文处理程序办理。受理人员应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联系审核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甄别核实。核实准确后及时上报网站主管,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删帖、禁言、设置阅读权限等)。处置完毕后,按程序向来函方反馈。
2、相关主管部门的来电,接待人员要认真记录,并将来电情况上报公司部门主管。接待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和处理意见,联系审核人员及时处置。处置完毕后,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个人来电举报的,受理人员要详细填写举报记录,对举报情况进行甄别核实,核实无误后,将举报情况报给审核人员。受理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和处理意见,协调审核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4、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5、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